第三胎補助申請...2021/9/27 下午 12:20:13 |
請索取申請表,謝謝! 1.凡是本市市民所生第3個以上子女(第3、第4、第5以此類推),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者,皆可領取每學期新台幣500元之教育補助金,為節省人力、物力,自96學年起改為1年申請1次,1次核發新臺幣1,000元整。 2.家中小朋友若符合上述條件者,且已取得「臺北市市民第3胎以上兒童證明卡」之學生,請向學校索取「臺北市市民第三胎子女就讀國民小學教育補助金申請表」填寫,並自行連同戶口名簿影本,於第1學期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(逾期視為自動放棄),學校將造冊送教育局申請本補助金,俟補助金核撥至學校後於第2學期學期結束前請學生填寫領據領取。 |